当事人信息
申请人:阿卜杜艾尼·麦麦提图尔荪,男,维吾尔族,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 被申请人:袁敬帅,男,汉族,住河南省封丘县。
审理经过
申请人阿卜杜艾尼·麦麦提图尔荪与被申请人袁敬帅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1)新0107民初532号之一民事裁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人阿卜杜艾尼·麦麦提图尔荪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对被申请人袁敬帅名下价值500元金额的财产和银行账户进行保全。并提供申请人阿卜杜艾尼·麦麦提图尔荪名下的新疆天山农村商业银行的存款500元作为担保。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申请人阿卜杜艾尼·麦麦提图尔荪名下的新疆天山农村商业银行存款500元。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审判人员
审判员 阿依丁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九月一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王志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