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人:周爱英,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柘城县。 被执行人:王爱梅,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柘城县。 被执行人:林建立,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柘城县。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周爱英与王爱梅、林建立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查封了被执行人林建立名下位于柘城县梁庄乡李庄村学兵超市楼上5层北户的房产,经双方当事人议价后以20万元的进行司法拍卖。司法拍卖流拍后申请人周爱梅书面同意,用该房流拍价格20万元价格以物抵债自己的债务,申请人周爱英愿意将该房多余的房款汇入该案账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适用的解释》第四百九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十九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一、将被执行人林建立名下位于柘城县梁庄乡李庄村学兵超市5层北户的房产交付给申请人周爱英所有,房屋所有权自本裁定送达双方事人转移给申请人周爱英所有。 二、解除(2020)豫1424执1147号执行裁定书对林建立名下位于柘城县梁庄乡李庄村学兵超市5层北户的房产的查封。 三、待条件成就时,申请执行人周爱英可持本裁定书有关部门办理相关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人员

审判员  董磊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陈莉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