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何松余(身份证号:XXX),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雷发生,青海青唐律师事务所 律师。

被告:马孝全(身份证号:XXX),男,回族,****年**月**日出生,住青海省海北藏族自治州祁连县。

审理经过

原告何松余与被告马孝全排除妨害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6月3日立案后,原告何松余于2021年8月2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何松余申请撤回起诉,系自愿对其实体权利和诉讼权利的处分,原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本院应予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何松余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50元,由原告何松余承担。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