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河南隆福置业有限公司,住所:鄢陵县开发区新兴路北段。注册号:411024000011706。
法定代表人:贺伟锋,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贾靖钰,河南良承律师事务所 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贺麦囤,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鄢陵县。
被告:王**强,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扶沟县。
委托诉讼代理人:候保红,河南烟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河南隆福置业有限公司诉被告王**强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河南隆福置业有限公司于2021年8月3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要求撤回对被告王**强的起诉。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河南隆福置业有限公司的撤诉申请意思表示真实,且不违反有关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第三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予原告河南隆福置业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2569元,由原告河南隆福置业有限公司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