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人:邵敏捷,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安徽省黄山市黄山区。 委托代理人:胡坤,安徽良信律师事务所 律师。 委托代理人:胡雅萍,安徽良信律师事务所 律师。 被申请人:谷鹏飞,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安徽省黄山市黄山区。
审理经过
申请人邵敏捷与被申请人谷鹏飞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拟提起诉讼,为防止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申请人邵敏捷于2021年9月15日向本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请求法院查封被申请人谷鹏飞名下位于安徽省黄山市黄山区房屋×××号,保全金额总计200000元,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黄山市分公司出具保单保函为其提供担保。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申请人的财产保全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第一百零八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查封被申请人谷鹏飞名下位于安徽省黄山市黄山区房屋×××号保全金额总计200000元。 申请人应当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本院将解除财产保全。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审判人员
审判员 李农生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六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安 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