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人:拉某某,住址甘肃省夏河县。

委托代理人:桑某某某,住址甘肃省夏河县,系拉某某弟弟。

申请人:娘某,住址甘肃省合作市当周街。

审理经过

本院于2021年7月15日立案受理申请人拉某某与娘某关于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的申请,并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申请人因民间借贷纠纷,于2021年7月16日经本院主持诉前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如下:

由申请人娘某于2021年9月15日前支付申请人拉某某借款168000元。

其他无异议。

本院认为

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达成的调解协议,符合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的法定条件。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申请人拉某某与娘某于2021年7月16日经夏河县人民法院主持诉前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有效。

当事人应当按照调解协议的约定自觉履行义务。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