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被执行人:白晓明,男,蒙古族,****年**月**日出生,住哈尔滨市呼兰区。
审理经过
关于白晓明罚金一案,本院于2021年5月12日冻结了被执行人白晓明在20×××76账户内人民币300,000.00元(实际冻结金额291,466.71元)。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解除对被执行人白晓明在龙江银行20×××76账户内存款人民币300,000.00元的冻结。
本裁定立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