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县支行,住所地:甘肃省陇南市成县城关镇陇南大道盘旋路。
负责人:马健,系该行行长。
委托代理人:王浩,男,****年**月**日出生,汉族,该行风险管理部客户经理,住甘肃省成县。
被执行人:张宇,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甘肃省成县,于2021年6月4日由于死亡原因注销户口。
审理经过
本院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甘肃省成县人民法院(2019)甘1221民初888号民事调解书,执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县支行与张宇信用卡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经查,张宇因交通事故于2021年6月4日由于死亡原因注销户口。我院网络查控及传统查询被执行人张宇的银行存款、网络资金、工商股权登记信息、保险交易信息、车辆登记信息、住房登记信息、住房公积金缴存信息、证劵交易信息,依法冻结张宇名下银行账户,其名下再无可供执行的财产;在被执行人张宇户籍所在地调查了解其财产状况,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因被执行人张宇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故应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八项、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三)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2021)甘1221执527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