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黄文林,男,****年**月**日出生,侗族,住贵州省玉屏侗族自治县。 被执行人:罗志祥,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贵州省镇远县。 被执行人:肖军芳,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贵州省镇远县。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被执行人罗志祥、肖军芳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8月2日以被执行人已支付其13400元,余款已作出口头承诺,需长期履行为由,自愿撤销强制执行申请。经审查,申请执行人自愿撤销强制执行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法应予以终结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2021)黔0622执304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人员
审判员 史勋仙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张才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