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经过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本院执行的杨某申请吴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被执行人吴某自动履行,执行金额10000元,申请执行人已领取,剩余部分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自动履行方式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