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MsoNormal{margin-top:0cm;margin-bottom:0px}
申请执行人:王强,住青海省天峻县。
被执行人:天峻县圣达服务有限公司,住所地:青海省天峻县,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32823698517318Y。
法定代表人:王某振,公司总经理。
审理经过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王强与被执行人天峻县圣达服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天峻县圣达服务有限公司未履行本院作出的(2020)青2823民初233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故申请人王强于2021年5月27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本院查明 本院在执行过程中,依法对被执行人天峻县圣达服务有限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责令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了被执行人天峻县圣达服务有限公司名下的银行、工商、不动产、车辆等情况,并冻结了其名下开设的银行账户。2021年9月14日申请人王强与被执行人天峻县圣达服务有限公司自愿达成和解协议,申请人王强也向本院提交撤回强制执行的申请,经查,申请人的申请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青海省天峻县人民法院(2021)青2823执105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