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蒙桂兵,男,****年**月**日出生,布依族,贵州省望谟县人,农民,住望谟县。
被告:岑立芸,女,****年**月**日出生,布依族,贵州省望谟县人,农民,住望谟县。
审理经过
原告蒙桂兵诉被告岑立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4月23日立案受理后,原告蒙桂兵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本案按撤诉处理。
本案受理费52.62元(已减半),由原告蒙桂兵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