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莎车县川汇塑胶,住所地新疆喀什地区。 主要负责人:范世昌,该店经营者。 委托诉讼代理人:毛薛良,新疆公康律师事务所 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邹慧敏,新疆公康律师事务所 律师。 被告:廖廷荣,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市阳光小区B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灵敏,新疆川疆律师事务所 律师。

审理经过

原告莎车县川汇塑胶与被告廖廷荣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7月12日立案后,原告莎车县川汇塑胶于2021年8月5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莎车县川汇塑胶提出的撤诉申请,系其真实意思表示,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莎车县川汇塑胶撤诉。 案件受理费3846.15元,减半收取1923.08元,由原告莎车县川汇塑胶负担。

审判人员

审  判  员   王春仙

裁判日期

二 〇 二 一 年 八 月 五 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  记  员   魏豪田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