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刘延军,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濮阳县。

被告:韦淑敏,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濮阳市华龙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贾培忠,濮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博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审理经过

原告刘延军诉被告韦淑敏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5月12日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于2021年5月18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刘延军、被告韦淑敏的委托诉讼代理人贾培忠均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诉称

原告刘延军向本院提出以下诉讼请求:1、请求依法判决被告支付原告欠款28534.8元;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事实与理由:2018年10月9日被告韦淑敏找到原告,自称自己资金紧张,借钱3000元,口头承诺会按时归还。韦淑敏多次找原告借钱,微信转帐有记录,原告要求被告找你欠条,被告只给予口头承认,以朋友关系为由,并不答应打欠条。微信转账共计27002元,支付宝转账共计1532.8元,合计为28534.8元。原告催要上述欠款,被告韦淑敏口头承认,不归还,并将原告微信拉黑。现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至今未支付上述欠款。故,为维护原告合法权益,特向贵院提起民事诉讼,望判如所请。

被告辩称

被告韦淑敏辩称,原告诉称被告向其借款不属实。原、被告之间是特殊的朋友关系,原告曾经通过微信及支付宝向被告赠与过一些钱物,时用于对被告的补偿或交往中的共同消费。被告不仅未向原告借款。而是被告把自己姐姐韦素玲的5万元借给了原告并按月息1分约定了利息(因原、被告的特殊关系,被告不好意思说利息,便让原告对着被告的姐姐韦素玲写了借条)。在双方交往中,被告不断要求原告还款,原告通过微信、支付宝断断续续向被告支付过一些利息或本金,具体数额被告没有保留记录,但总算起来原告仍欠被告款项,因被告不断向原告催要借款,原告便利用双方在宾馆私会的机会窃取了被告持有的借条,致使被告不能向原告主张权利。综上,被告没有向原告借款,所以就从未向原告出具任何借据。原告提交的微信、支付宝转账记录只能说明是对被告的赠与和被告偿还的部分借款本息,被告保留对原告提起诉讼的权利。本案原告的诉请存在虚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并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本院查明

本院经审理查明事实如下,原告刘延军与韦淑敏系特殊朋友关系。自2018年10月9日至2020年11月1日期间,原告刘延军分27次转帐50元、52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1000元、1200元、1700元、2000元、3000元等不等数额给被告韦淑敏,共计27002元。2020年5月3日,原告刘延军通过支付宝转帐给韦淑敏1000元。2020年11月3日,原告刘延军通过支付宝(花呗)转帐给濮阳广慈医院有限责任公司196元、336.80元。庭审中,被告韦淑敏提交刘延军欠其姐姐韦素玲五万欠条一份,原告自认2019年通过微信转账通过被告韦淑敏归还利息6000元。

上述事实有原告陈述、被告辩称、原告提供的转帐凭证、被告提供的转帐凭证、原告身份证复印件等在卷予以证实。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关于“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的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负有举证责任。借贷是指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并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民事行为,借贷关系的发生须有双方当事人的一致意思表示,原告刘延军仅以微信转帐、支付宝转帐主张存在借贷关系,该凭证仅仅能证明原告刘延军转款给被告韦淑敏的事实,没有其他证据证明原告刘延军与被告韦淑敏达成借款合意,且原告刘延军给被告韦淑敏的转账中包含归还被告韦淑敏姐姐的欠款、利息,原告刘延军现有的证据无法证明与被告韦淑敏借贷关系真实存在。再者,结合原、被告之间的特殊朋友关系,原告给被告的转账是否系赠与,原告目前的举证情况均无法证实。故原告诉求本院依法不予支持。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驳回原告刘延军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257元,由原告刘延军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