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罗建良,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灵宝市新灵东区。
委托代理人:张建波,河南函谷律师事务所 律师。代理权限伟特别授权。
被执行人:洛阳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洛阳市西工区凯旋东路19号。
法定代表人:李宏伟,董事长。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罗建良与被执行人洛阳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罗建良于2017年12月日向本院撤销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2017)豫1282执1755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