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武威盛全德典当有限公司,住所地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民族街58号。
法定代表人:孟万廷,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顾众一,北京德恒(兰州)律师事务所 律师。
被执行人:天祝力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甘肃省武威市天祝藏族自治县华藏寺镇南山村。
法定代表人:刘文俊,该公司总经理。
被执行人:张万云,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甘肃省天祝藏族自治县。
被执行人:朱海荣,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甘肃省天祝藏族自治县。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武威盛全德典当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天祝力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张万云、朱海荣合同纠纷一案中,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2021)甘06执40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