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恩平支行,住所地:恩平市锦江大道**锦江国际广场**商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785194220852B。
负责人:邱小燕。
被执行人:梁素婷,女,****年**月**日出生,住广东省恩平市恩城恩新西路****,现住广东省恩平市。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恩平支行与被执行人梁素婷信用卡纠纷一案,被执行人未履行本院作出的(2020)粤0785民初2768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本院于2021年1月27日立案执行,并于2021年2月7日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义务。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名下不动产已被本院依法查封,现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长期履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四百六十六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2021)粤0785执284号案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