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沈斐,男,****年**月**日出生。 被告:赵麦仓,男,****年**月**日出生。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沈斐与被告赵麦仓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一案中,原告沈斐于2021年9月7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沈斐向本院提出撤诉,系其在法定范围内对自己诉讼权利的处分,符合法律规定,依法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许沈斐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00元,减半收取250元,由沈斐负担。      

审判人员

审 判 员  王 悦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九月七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 记 员 候 瑜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