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孙桂荣,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景县。
被告:景县宏科制衣有限公司,地址:景县梁集乡杨铁匠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1127320060504R
法定代表人:郝文升
审理经过
原告孙桂荣与被告景县宏科制衣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4月6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本案按孙桂荣撤回起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