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唐易宁,男,****年**月**日出生,汉族,居民,湖南省桂东县人。 委托诉讼代理人:扶绍平,桂东县天鹰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代理权限:特别授权。 被告:王春林,男,****年**月**日出生,汉族,电业局职工,湖南省桂东县人。 被告:侯外林,男,****年**月**日出生,汉族,居民,湖南省安仁县人。

审理经过

原告唐易宁与被告王春林、侯外林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7月21日立案。原告唐易宁于2021年8月11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本案在宣判前,原告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是其对自己民事权利的处分,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依法予以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唐易宁撤诉。 案件受理费7895元,减半收取计3947.5元,由原告唐易宁负担。

审判人员

审 判 员 陈益民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一日

审判辅助人员

法官助理 宋淑英 书 记 员 杨艳芳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