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人:吴顺勇,男,****年**月**日出生,汉族,贵州省岑巩县。
被执行人:甘建林,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贵州省岑巩县。
审理经过
关于申请执行人吴顺勇与被执行人甘建林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01月28日冻结了被执行人甘建林在085e9858eeb003c9331---14d@wx.tenpay.com账户内余额人民币1342.83元。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45条(执行异议成立需解除强制执行措施的,引用第73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三十一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解除对被执行人甘建林在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085e9858eeb003c93319d---@wx.tenpay.com账户内存款人民币1342.83元的冻结。
本裁定立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