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陈伦才,男,****年**月**日出生,汉族,贵州桐梓县人,住桐梓县。 委托代理人:李洪明,桐梓县娄山关镇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被告:令狐世清,男,1964年5月16日,汉族,贵州省桐梓县人,住桐梓县。
审理经过
原告陈伦才与被告令狐世清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8月12日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进行了审理,原告陈伦才向本院申请撤回起诉。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申请撤诉,是对自己诉讼权利的处分且不违反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百五十四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予原告陈伦才撤回起诉。 减半收取的案件受理费470元,由原告陈伦才负担。
审判人员
审判员 龙洁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六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曾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