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次白,男,藏族,****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54XXXXXXXX********,西藏札达县人,现住: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 被执行人:李建新,男,汉族,****年**月**日出生,四川省遂宁市人,身份证号码:51XXXXXXXX********,现住:四川省遂宁市人。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次白与被执行人李建新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李建新下落不明且无法查询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线索,经申请执行人申请撤销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2017)藏2523民初149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人员
审判员 :旦增曲培
裁判日期
二〇一八年五月七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 罗 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