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宇明、唐映德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案件类型:执行案件
案号:(2021)湘0211执1925号
关联企业:包宇明、唐映德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关联律所:未知
裁判日期: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五日
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包宇明,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湖南省株洲县。
被执行人:唐映德,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包宇明与被执行人唐映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一案,现已执行完毕,特此通知。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