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谊度(深圳)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松坪山社区朗山路13号南门西侧清华信息港科研楼。

法定代表人:赵艳,女,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红艳,女,该公司法务。

被告:李志慧,女,****年**月**日出生,汉族,昔阳县。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谊度(深圳)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李志慧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的过程中,原告于2021年7月1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的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申请撤诉的理由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裁判结果准许原告谊度(深圳)科技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25元,由原告负担。审判人员 审判员  李保全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七月五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吕婷婷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