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高会明,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定州市。

委托诉讼代理人:韩鹏璞,河北泰通律师事务所 律师。

被告:河北华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北省保定市定州市兴定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6825896643941。

法定代表人:张振辉。

被告:刘平,男,50岁,汉族,住定州市南城区。

审理经过

原告高会明与被告河北华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简称货岳公司)、刘平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6月10日立案后,依法进行审理。

原告诉称

高会明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判令二被告给付欠款135000元,诉讼费被告负担。事实和理由:2016年原告为被告华岳公司提供劳务,三个工地合计欠款174622元,结算单签订之后长达两个月之久被告仍未给付,原告请求定州市劳动监察大队解决此事,2021年2月9日达成协议书,约定先行支付40000元,剩余135000元在2021年5月1日前结清,被告刘平在协议上确认。当日,被告华岳公司通过公司出纳将40000元打入原告账户,剩余部分至今未付,请求依法判决。

本院认为

本院经审查认为,原告高会明的起诉没有明确的被告,不符合法定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二项、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零八条第三款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驳回高会明的起诉。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