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武守保,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黑龙江省清河林业局工业园区
被执行人:徐家福,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开发区御海花园**#****;21—*号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武守保与徐家福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徐家福与申请人武守保达成长期履行的和解协议,申请人向本院提出撤回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对(2018)黑7512执8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