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段腾飞,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河北省。
被告:贾俊平,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河北省石家庄市。
被告:北京凯瑞祺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北京市。
法定代表人:韩雪玲。
审理经过
原告段腾飞与被告贾俊平、北京凯瑞祺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5月19日立案。原告段腾飞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本案按段腾飞撤回起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