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人:王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北京市朝阳区。
被申请人:邢立涛,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北京市石景山区。
审理经过
申请人王磊与被申请人邢立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申请人申请财产保全,要求查封、扣押、冻结被申请人邢立涛名下价值55万元的财产。申请人提供担保人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的保单保函予以担保。
本院认为
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查封、扣押、冻结被申请人邢立涛名下价值55万元的财产。
案件申请费3270元,由申请人王磊预交。
本裁定书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