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中远海运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虹口区。
法定代表人:杨志坚,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盛政军,上海四维乐马律师事务所 律师。
委托代理人:李恒尧,上海四维乐马律师事务所 律师。
被告:上海熠成贸易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杨浦区。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中远海运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与被告上海熠成贸易有限公司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一案中,因被告下落不明,不宜继续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