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王亚楠,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开封市鼓楼区。 被告:胡琪雨,女,****年**月**日出生,住河南省开封市禹王台区。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王亚楠诉被告胡琪雨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王亚楠于2021年7月14日向本院提出申请,要求撤回对被告胡琪雨的起诉。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王亚楠的撤诉申请符合国家法律的有关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王亚楠撤回对被告胡琪雨的起诉。 本案诉讼费50元,减半收取为25元,由原告王亚楠负担。

审判人员

审 判 员 苏新义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四日

审判辅助人员

法官助理 陈相胜 书 记 员 王璐璐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