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李豹,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河南省通许县。
被告:苏利涛,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河南省鹤壁市淇滨区。
审理经过
原告李豹与被告苏利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7月28日立案受理。因原被告愿意私下协商解决此事,故原告李豹于2021年9月8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因原被告双方愿意私下协商,故原告李豹提出撤诉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予原告李豹撤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李豹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