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牛锋,男,汉族,住济源市。
被执行人:杨兵兵,男,汉族,住济源市。
审理经过
关于牛锋与杨兵兵支付令一案,查明被执行人杨兵兵在济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住房公积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二百四十四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冻结被执行人杨兵兵在济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住房公积金10000元。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