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厉建伟,男,****年**月**日出生,汉族,居民,住山东省青岛市四方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孙绪利,山东海洋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被执行人:王世峰,男,****年**月**日出生,汉族,居民,住日照市东港区。
审理经过
申请执行人厉建伟与被执行人王世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根据本院作出的(2020)鲁1102民初1393号民事调解书,被执行人王世峰按照生效法律文书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在执行中,被执行人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本案执行费2060元已由被执行人缴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2021)鲁1102执1698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