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民勤县城关微利商行,住所地:甘肃省民勤县城南大街。

经营者:李玉花。

被告:刘斌,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民勤县。

审理经过

本院受理的原告民勤县城关微利商行与被告刘斌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在审理过程中,原告民勤县城关微利商行于2021年6月28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在本案诉讼期间申请撤诉,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自己权利所作的处分,其申请符合法律规定的撤诉条件,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民勤县城关微利商行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民勤县城关微利商行负担。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