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深圳市大地信通担保有限公司,住所地深圳市南山区南山街道南光社区南山大道1124号南油第四工业区1栋6层-4063房。
法定代表人:龙穗生,该公司总经理。
被执行人:陈滔,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湖北省江陵县。
审理经过
申请执行人深圳市大地信通担保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陈滔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北海国际仲裁院作出的(2019)北国仲字第H21742号裁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深圳市大地信通担保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于2021年5月6日立案执行。因被执行人陈滔住所地在湖北省江陵县辖区且执行标的额符合基层人民法院一审民商事案件级别管辖受理范围,为便于案件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仲裁裁决执行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北海国际仲裁院作出的(2019)北国仲字第H21742号裁决由湖北省江陵县人民法院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