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文万财,男,****年**月**日出生,汉族,湖南省醴陵市人,住湖南省醴陵市。 委托诉讼代理人:李天乐,湖南醴源律师事务所 律师。代理权限:特别授权,即代为起诉、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代为调解、和解等。 被告:宋璜英,女,****年**月**日出生,汉族,湖南省醴陵市人,住湖南省醴陵市。 被告:宋倩茜,女,****年**月**日出生,汉族,湖南省醴陵市人,住湖南省醴陵市。 被告:宋某,女,****年**月**日出生,汉族,湖南省醴陵市人,住湖南省醴陵市。 法定代理人:赖某,女,****年**月**日出生,汉族,湖南省醴陵市人,住湖南省醴陵市。 被告:赖某,女,****年**月**日出生,汉族,湖南省醴陵市人,住湖南省醴陵市。
审理经过
原告文万财与被告宋璜英、宋倩茜、宋某、赖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6月28日立案。原告文万财以双方正在进行庭外和解,无继续诉讼必要为由于2021年8月24日向本院申请撤回起诉。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文万财申请撤诉,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本院依法准许。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文万财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800元,减半收取2900元,保全费2120元,合计5020元,由原告文万财负担。
审判人员
审 判 员 叶敏洁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五日
审判辅助人员
法官助理 姚 瑶 书 记 员 马雅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