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人:唐美铃,女,****年**月**日出生,汉族,河南省沈丘县李老庄乡南张楼行政村村民,现住青海省尖扎县。公民身份号码:XXX。
审理经过
申请人唐美铃申请宣告公民失踪一案,本院于2021年4月9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特别程序进行了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唐美铃称,与下落不明人候胜利系夫妻关系,下落不明人候胜利因躲避债务,于2016年10月离家出走,和家人失去联系,至今杳无音讯,下落不明已达四年之久。
本院查明
经审理查明:下落不明人候胜利,男,****年**月**日出生,汉族,户籍地河南省沈丘县,原住青海省尖扎县,系申请人唐美铃的丈夫。因躲避债务,于2016年10月离家出走,和家人失去联系,至今杳无音讯,下落不明已达四年之久。申请人唐美铃申请宣告候胜利失踪后,本院于2021年4月14日在青海省尖扎县人民法院网发出寻找候胜利的公告。法定公告期为三个月,现已届满,候胜利仍然下落不明。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被宣告失踪人候胜利离家出走,时间较长,经利害关系人唐美铃申请,法院以公告方式寻找,候胜利仍然下落不明,符合法律规定宣告失踪的条件,故对申请人唐美铃的申请,本院予以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四十三条规定,判决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宣告候胜利失踪;
指定唐美铃为失踪人候胜利的财产代管人。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