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浙江一庆建设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营业场所青海省海东市乐都区洪水镇阿西村(海东市乐都鑫丰铁合金有限公司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32123MA75211JXL(1-1)。 负责人:山国兴。 委托诉讼代理人:李峰,青海尊悦律师事务所 律师。 被告:湖南美源园林景观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邵阳市火车南站站前区路桥花苑路祥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5007389730605。 法定代表人:谢利达。

审理经过

原告浙江一庆建设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与被告湖南美源园林景观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7月9日立案。原告浙江一庆建设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于2021年8月6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浙江一庆建设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提出的撤诉申请是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诉讼权利,属自己的真实意思表示,应予准许。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许浙江一庆建设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7150元,减半收取3575元,由原告浙江一庆建设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负担。

审判人员

审判员 郑吉红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八月六日

审判辅助人员

法官助理 孙苗苗 书记员 葛雯欣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