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赵文君,女,****年**月**日出生,住黑龙江省绥芬河市。
申请执行人:赵文旭,男,****年**月**日出生,住黑龙江省绥芬河市。
被执行人:单峤,男,****年**月**日出生,住黑龙江省绥芬河市。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赵文君、赵文旭与被执行人单峤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赵文君、赵文旭以与被执行人单峤达成长期履行和解协议为由,申请将本案终结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八项、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2021)黑1081执476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