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祝子贤,男,****年**月**日出生,布依族,贵州省贵定县人,住贵定县。

被执行人赵鑫浪(曾用名:赵新浪),男,****年**月**日出生,汉族,贵州省贵定县人,住贵定县。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祝子贤申请执行赵鑫浪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赵鑫浪外出且无财产可供执行,申请执行人祝子贤于2018年11月2日向本院撤销本次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八)项、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贵州省贵定县人民法院(2018)黔2723民初405号民事判决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