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丁某某,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平阴县。

委托代理人孙某某,男,****年**月**日出生,汉族,平阴金研法律服务所工作人员。

被告姚某某,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平阴县玫瑰镇南台村*号。

被告刘某某,男,汉族,济南市历下区科院路*号3号楼*单元*号。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丁某某与被告姚某某、刘某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原告丁某某自愿申请撤回起诉。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丁某某自愿撤回起诉,不违反法律规定,依法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丁某某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50元,财产保全费120元,共计170元由原告丁某某负担。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