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王素辰,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河北省石家庄市元氏县。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树政,河北天捷律师事务所 律师。 被告:北京万恒达投资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8号2层68-3。 法定代表人:李达。
审理经过
原告王素辰与被告北京万恒达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9月8日立案,原告王素辰于2021年4月8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王素辰自愿申请撤诉,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王素辰撤诉。
审判人员
审判员 杨帆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六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戎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