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刘开元(身份证号:XXX),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
被告:陶贤坤(身份证号:XXX),男,****年**月**日出生,汉族,户籍地:四川省蓬溪县。
审理经过
原告刘开元与被告陶贤坤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7月1日立案。2021年7月29日,原告刘开元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本案按原告刘开元撤诉处理。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刘开元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