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都业茂,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吉林省通化市二道江区。
被执行人:蒋波,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吉林省通化市东昌区。
审理经过
都业茂与蒋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304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304元。本院于2021年7月15日将该款转付给都业茂的委托代理人张雅婷。至此,都业茂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吉0503执恢106号执行案件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