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淮南淮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安徽省淮南市潘集区黄山路53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4005634355421。
法定代表人:李平,该银行董事长。
被执行人:代宜学,又名戴宜学,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淮南市潘集区。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淮南淮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代宜学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在执行过程中,当事人双方已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但需要长期履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2021)皖0406执1181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