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重庆图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南岸区回龙路66号5栋3单元10-3。
法定代表人:叶俊欣。
被告:江苏永安置业有限公司,住所地徐州市高新区第二工业园银山东麓、漓江路南侧、连霍高速北侧。
法定代表人:姚强。
审理经过
原告重庆图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诉被告江苏永安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月9日立案受理后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在审理中发现案件疑难复杂,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