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刘达,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固始县。

委托诉讼代理人:周景利,固始县锐剑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被告:刘永亮,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固始县。

审理经过

原告刘达与被告刘永亮合伙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4月7日立案。2021年4月19日,原告刘达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被告于2021年4月19日已将欠款42,600元支付至固始县人民法院账户(待原告领取),原告向本院申请撤诉,该撤诉申请是原告的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予原告刘达撤诉。

案件受理费1200元,减半收取600元,由原告刘达负担。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