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王文亮,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唐山市路北区。
被告:陶林荣,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浙江省上虞市。
被告:章樟珠,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址同上。
审理经过
本院审理原告王文亮与被告陶林荣、章樟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5月13日立案。本案原告王文亮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本案按原告王文亮撤回起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