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阮先梅,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仙桃市人,住仙桃市。
被执行人:杜振鹏,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仙桃市人,住仙桃市。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阮先梅与被执行人杜振鹏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过程中,申请执行人阮先梅于2021年4月6日以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为由向本院书面撤回执行申请。经审查,申请执行人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规定,裁定如下:本案裁判结果终结本院(2021)鄂9004执620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人员 审判长 刘 林
审判员 彭彩云
审判员 别华霞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四月八日
执行员 戴俊华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邹 刚